如果您是周至县户口,您可以在西安申请廉租房,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下是申请廉租房的具体条件: 您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需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例如,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 您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1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将不符合申请条件。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1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不得申请,正在享受其他保障房,不得申请公租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的。单身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如购买车辆的,需提供车辆购买发票。
申请人须具有周至县城镇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家庭人均月收入必须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申请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民政部门出具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周至县廉租房怎样申请条件 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拓展: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据了解,我市目前推出了四类保障性住房,分别是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限价商品房,市民可根据自己实际收入及住房情况进行相应申请。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城六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40元,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
申请条件包括: 具有本市城六区或长安区居民户口及具有西安市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阎良区、临潼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等具有西安市户口的应在本市务工。 单身人均月收入3900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3575元/人?月;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3250元/人?月。
1、周至县住房保障中心的联系电话是029-87116009,如果您需要咨询公租房的相关信息,可以拨打这个电话。对于西安市的其他区县,您也可以尝试联系西安市保障中心,其咨询电话是029-87619419。关于租赁型保障房的申请,申请者首先需要向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人才交流中心或居住地的社区提交书面申请。
2、如果您是周至县户口,您可以在西安申请廉租房,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下是申请廉租房的具体条件: 您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需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例如,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 您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1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将不符合申请条件。
3、西安公租房申请材料: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领取资格审核申请表的地址:⑴、持有西安市城六区户籍的群众,在其户籍所在地社区或人才交流中心;⑵、西安市五区二县户籍的群众,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⑶、非西安市户籍的在其居住证所在地社区。
4、据了解,我市目前推出了四类保障性住房,分别是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限价商品房,市民可根据自己实际收入及住房情况进行相应申请。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城六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40元,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
5、新落户人口子女入学继续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由户籍所在地区县、开发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由居住地区县、开发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6、西安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根据家庭人均收入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对于城六区城镇户籍家庭,如果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其租金标准将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执行。具体而言,单身人员月收入标准为1668元,两人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为1529元,三人及以上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为1390元。
1、周至县廉租房申请的条件如下: 申请人须具有周至县城镇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家庭人均月收入必须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申请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民政部门出具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2、周至县廉租房怎样申请条件 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拓展:申请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您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需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例如,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 您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1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将不符合申请条件。同时,如果您正在享受其他保障房,也将不能申请廉租房。 您及其家庭成员名下不能有商铺或办公用房。
4、此次调查规定,新就业职工也可申请公租房,但也要具备五项条件:年龄在18周岁到35周岁,未婚;具有就业地城镇户籍或城镇暂住证(居住证);在所在单位工作未满5年;在就业城市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
5、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1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不得申请,正在享受其他保障房,不得申请公租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的。单身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